各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暑假安全防范工作,请按照已递交的化学试剂报废清单内容(附件部分除外)于2008年7月16日至7月21日上午11:30前(星期六、日除外),将废液、废试剂送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仓库,以便统一集中委托废物处置公司处理。没有在规定时间上送的单位,请自行做好其相应的安全防范工作。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00八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 本次不回收处理的清单
备注:请有关单位不要将本表内废液、废试剂上送,并自行做好其相应安全管理工作。何时上送和处理,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