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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2

关于报送中央财政2016年4月、第二季度批量集中采购计划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4120号)要求,学校对使用省财政资金外的其他所有资金购买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空调机、复印机实行中央批量集中采购。批量集中采购是采购人按财政部门发布的基本配置标准归集采购需求后交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实施采购的方式。按文件要求,中央批量集中采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打印机按月实施(每月实施一次),复印机和空调机按季度实施(每季度实施一次)

中央财政20164月、第二季度批量集中采购现已启动。请各单位将拟使用省财政资金外的其他所有资金购买上述5个品目的采购需求汇总,填写《暨南大学批量集中采购计划申报表》,于201634前提交至我处采购中心。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组织实施该期采购。

批量集中采购计划申报表上报后不得更改,严格执行。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填报,准确填写采购品目(配置名称)、配置类别、预算标准、采购数量、配送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避免影响后期履约供货。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85228990

地址:行政办公楼333

附件1:暨南大学批量采购申报表.xls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