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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9

关于开放学校物资采购网上竞价平台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小额、零星物资采购行为,简化采购办事流程,提高采购效率,根据《暨南大学物资采购网上竞价管理办法(试行)》(暨通[2016]28号),经系统优化升级,学校即日起开放物资采购网上竞价系统。各单位申购学校招标限额(人民币20万元)以下且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物资,无需再向招标采购中心提交纸质《物资请购单》,可直接在系统挂单发起竞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学校招标限额以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小额、零星物资采购。

Ø学校物资采购招标限额: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20万元;

Ø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查询路径:学校主页——组织机构——管理服务——直属单位——招标采购中心——采购目录,网址http://cgzx.jnu.edu.cn/794/list.htm

二、登录网址与账号

1.登录路径:学校主页——组织机构——管理服务——直属单位——招标采购中心——网上竞价系统——NetID登录,网址http://jdwsjjxt.jnu.edu.cn/bid/

2.登录账号及密码:教工OA账号及密码。

三、申购条件

仪器设备申购应符合学校财务管理和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经费支出应符合预算管理规定,设备购置应获得经费负责人及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单台件人民币10万元以上)应获学校设备管理部门论证审批通过。

四、选择中标供应商原则

最低价原则

五、注意事项

1.学校招标限额以上或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物资采购,仍需按原有方式提交《物资请购单》,由招标采购中心组织采购;

2.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经费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经费暂不能直接在系统挂单发起竞价,仍需按原有方式提交《物资请购单》,由招标采购中心组织采购;

3.各单位不得化整为零,以网上竞价的方式规避招标。在一个财政年度内,申购单位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多次采购,累计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属于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4.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单台件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申购,需向招标采购中心提交获学校论证通过的可行性报告书;

5.申购单经发布、供应商投标竞价、用户初选和管理部门确认后即视为网上竞价合约生效,申购用户单方面不执行已中标的申购单属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后果;

6.货到验收后必须严格按照填报的经费卡号进行支付,不得随意变更;

六、操作指引

1.简易指引见附件:暨南大学物资采购网上竞价简易操作指南;

2.详细指引登录系统,在“系统帮助”菜单查阅“在线帮助”。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张老师;电话:8522045885220066

网上竞价交流qq群:252308867

  

附件 暨南大学物资采购网上竞价简易操作指南.doc

  

招标采购中心

O一七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