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低值易耗品采购管理,综合考虑规范与效率,学校于7月11日修订出台了《暨南大学低值易耗品采购管理办法》(暨通[2018]23号)。现将部分重点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后勤保障用低值易耗品均纳入办法管理;
二、单批次采购20万元及以上低值易耗品的,须报招标采购中心组织实施;
三、单批次采购1000元至20万元(不含)低值易耗品的,原则上须通过学校线上平台进行采购。不适合通过线上平台进行采购的(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购买,或非标准规格型号等情形),应线下比质比价择优选择供应商,采购完成后须将采购结果录入学校采购平台进行公告并打印验收单。报账时须附上采购平台打印的验收单。
四、单批次采购1000元(不含)以下低值易耗品金额的,可由用户自行采购,也可按办法线上平台采购;
五、线上平台登录路径:个人OA账号登录学校门户——业务应用——低值易耗品采购平台/化学品管理平台/网上竞价平台
六、线下采购结果公告登录路径:个人OA账号登录学校门户——业务应用——网上竞价平台——设备申购——非竞价类
暨南大学关于印发《暨南大学低值易耗品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招标采购中心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