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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9

关于对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接广州海关通知,拟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商品(见附件清单)在现行征税方式、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25%20%等不同的关税,加征关税部分将不享受减免税政策。请有计划采购清单范围内商品且原产于美国的单位提前做好预算安排。

  

附件1 税委会公告〔2018〕5号号清单一(加征25%).pdf

附件2 税委会公告〔2018〕7号号清单二(加征25%).pdf

附件3 税委会公告〔2018〕6号清单一(加征25%).pdf

附件4 税委会公告〔2018〕6号清单二(加征20%).pdf

附件5 税委会公告〔2018〕6号清单三(加征10%).pdf

附件6 税委会公告〔2018〕6号清单四(加征5%).pdf  

招标采购中心

2018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