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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4

关于尽快办理低值易耗品采购平台结算手续的通知

学校各相关单位:

自低值易耗品采购平台415日起开通财务集中结算以来,老师在采购平台下单购买低值易耗品,无需到财务处办理报账手续,大大减轻了老师的报账负担,提高了采购效率。但是,系统运行半年多以来,因老师收货后长时间不上采购平台进行签收和支付审批,导致供应商无法发起结算的情况经常发生。截止到112日,低值易耗品采购平台共有2300多万的待结算订单,占订单总额的一半以上。据采购平台反馈,供应商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催促老师签收和审批,长此以往可能会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202091日起施行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0。学校如不履行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义务,可能会被相关供应商投诉,严重的还可能会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处分。

请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务必提高认识,按照采购规定流程及时办理验收和支付手续。因财务每月20日集中结算,老师在每月15日前处理待审批订单,才能保证在当月完成结算;年底报账高峰将至,为保证资金的顺利支付,请务必及时处理。

此外,为避免延期支付对学校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对在平台采购超期30天不办理签收和审批手续的,学校将采取限制采购权限等措施,请各单位知悉。

招标采购中心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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